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哲學生活下之挑戰


  1. 柏拉圖希望出現一個哲學家的王,帶領城邦生活下的居民到達一個善的境界;但在第七篇書信自傳中,柏拉圖卻也期待做為一個青年是多麼希望獲得政治上的成功。但在恢復民主政治之後,又因為蘇格拉底之死而證明了民主政治的健全是失敗的。在文本第七篇中信中提到,結果是,我雖然曾經滿腔熱忱的希望參加政治生活,但這混亂的狀況卻使我暈頭轉向。儘管我並沒有停止思考如何改進這個狀況,如何改革整個制度,但我的行動延遲了,以等候有利的時機。最後我終於得出結論:所有現存的城邦無一例外都治理的不好,他們的法律制度除非有驚人的計畫並伴隨好運氣,否則是難以治理的。因此我被迫宣布,只有在正確的哲學才能位我們分辨什麼東西對社會和個人是正義的。除非真正的哲學家獲得政治權力,或者出於某種神蹟,政治家成了真正的哲學家,否則人類就部會有好日子過。(第七封書信325E~326B)。若哲學生活確實不可得,在解決民主政體之下的雅典城邦政治紛亂,哲學生活本來就不應該存在
  2. 在〈申辯篇〉中,圍繞著蘇格拉迪在接受審判時的的回答情形,在城邦生活底下追求的哲學生活理念是否可行,在《克里托》篇雖終被判死但仍慷慨赴義,其欲傳達的哲學理念與政治生活在危急生命時,對於要把哲學實踐在城邦生活底下的哲學家來說,這種善是可得的,既便是可得的那麼在實踐哲學的手段在追求善的目標上,哲學終究能夠出現
  3. 王制篇中,蘇格拉迪提出「正義是什麼」這個問題與友人進行討論,正義是指誠實與不欠神明或他人的債、強者的利益還是給別人恰如其分的報答或給朋友好處和敵人傷害」,在從不斷的辯論與駁倒之後柏拉圖指出,正義的城邦即是在城邦生活下的眾人各安其份、各盡其份。接著,在從個人的正義轉入城邦的正義中,引出了城邦的定義,並提出建立一個城邦需要哪些人。其中包含了生產者和衛士兩個階層,而衛士又可區分為完美意義的衛士(執政者)和輔佐(戰士)兩個階級。換言之,一個城邦可說是由生產者、戰士和執政者三個階級所組成。
  4. 一個城邦既然是完美的,就必然包含城邦所能具備的各種美德,即智慧、勇敢、節制與正義。城邦的正義及在於每一階層都從事分內的工作;當城邦正義找到之後,進一步尋找個人的正義。城邦既然是放大的個人,城邦由執政者、站是與生產者三個階層構成,個人的心靈亦區分為理性、激情和慾望三個構成部分,與城邦相互對應。但要使理想城邦能夠實現,則必須讓哲學家成為城邦的執政者,或者讓原有的執政者或繼承人成為哲學家;因為,唯有哲學家才能達成真實存在的理型世界。在洞穴的預言中,強調哲學家的王應該能見到最高而有別於經驗世界的個別事務,也就是真實的知識對象及那些真實存在的東西。在地洞裡面的囚犯在掙脫了綑綁的繩子之後,走出洞外看到了真實的世界;然而當他慶幸自己能見到光明時,如果再把送回洞穴裡面,因為他還沒適應洞穴裡面的黑暗,視力顯然不如洞穴裡面的人,因此必然受到攻擊或嘲笑並認為他瘋了。哲學家帶領的是走向善的境界,但卻要承受莫大的威脅與恐懼;在管理城邦上如何找到這樣一個的哲學家,柏拉圖指出必須年輕時是衛士且受過良好體育與音樂教育,進一步還要學習算,這個學科能將靈魂引導至真理,而使哲學家的王有機會出現
  5. 〈政治家篇〉旨在探討統治者的技藝,首先,我們看到他們試圖去定義一個政治家的樣子,而進行冗長的劃分。其次,在談論到政治家統治的面向上,強調統治者具有健全的心靈狀態只要他們能夠堅定的遵循在理智和統治技藝的指引下始終能大公無私、公正的對待他們的臣民。統治者在依照法律的制定下,所制定的法律規範,難免產生差異性,而一個政治家在統治上的技藝上若成為一位科學的立法者,就必須知道什麼對於在社會生活中存在的人來說是有益的。真正的國王的技藝不是為他自身而運作,而是為了引導我們行為方式的技藝避免走向偏差,因此,在理想國中存在的哲君與政治家篇所存在的統治者,應該都是希望以透過最適宜的方法在取得誠邦生活下的平衡,而成為一種節制。
  6. 〈法律篇〉是在柏拉圖晚年的情況下所寫的,他雖然不認為王制篇所描繪的國度能確實實現,立法者在制訂法律時,卻是以其具備的特質來決定立法工作的執行。國家的法律雖然是繼承而來,但必須想像它是種對理想國度的模仿。因此既然人類智力的累積還不能使哲君出現成為可能,那或許最好的方法就是在人力所及的範圍內,依靠那些能夠體現法律的智慧,促使在生活在不同風俗民情的地方的人民依其特色而有不同的規範。而立法者同時透過教育的方式以引導人民,用以實踐在城邦生活下的政治生活。
  7.  
     關鍵字: 哲學 城邦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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