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不一致的共同體

  1. 對於亞里斯多德來說,城邦是一個整體,而且是一個人必須且為生存而樂意生存在其中的整體。(第3卷第6章)。亞里斯多德來並不要求集體的一致性:他認為如果我們要求的是一致性,那更本沒有理由去追求城邦生活,追求更小的單位:家庭,甚或個人更可能達成一致性。(第二卷第2章)城邦的統合仰賴的並非所有人都過一樣的生活,而是「互惠」與「友誼」。互惠原則的前提在於輪流成為統治者的制度,相對的其他人則輪流成為被統治者。因此,既使掌握了權力的人也不敢肆意妄為,因為權力是有期限的,所以他會留有餘地,避免別人當統治者時,遭遇到迫害。友誼則是奠基於每個人有各自的利益。「各安其位」對亞里斯多德來並非「在一個整體中每個人都擺到適當的位置」,前面這種說法似乎預設要去追求一種單一的共同利益。但對亞里斯多德來說每個人都各自有不一致的「利益」,而正因利益不同,而不會互相抱怨。(第二卷第五章)
  2. 因此,在城邦中應存有「個體」概念,而且是具有差異性的個體,眾人組成「城邦」除了「人天生是政治的動物」外,更是因為「共同的利益」(第3卷第6章)是非常實用的,但這共同利益的原則是讓不同的人被平等的對待,因此共同利益考量的是「許多眾人」而非「一個整體」。因此城邦要達成共同的利益,的是讓城邦適當的被管理,而不是去追求不屬於人間的絕對的善。統治更像是「實務性的技術」而非「哲學」。
  3. 因此,哲學家似乎被拋開了,就算哲學家是最優秀的人,同時有政治能力,仍應該讓事務由公民們審理,因為「城邦由眾多的公民組成」,「而在許多事情上眾人判斷要優於一人的判斷。(第三卷第16章)治理者是公民。同時,「城邦」的界線來自「共同參與」,而城邦的滅亡則來自於組合形式的變異。因此,共同體的基礎近於「憲政體制」,要素在於政治賴以運行的方式,而非土地或人民。在此一體中,公民追求不同的利益而非消融變成一致,在保持差異卻互惠的情況下共同生活,而這種相互連結的生活方式正是共同體的特點。


關鍵字:個體、差異、互惠、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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