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應各別需求而群聚生活。為求維持生活需求的可能性,對外可領導眾人抵禦外患;對內能維護正義,馬基雅維里認為眾人服從人物的最佳理型:不只是最強悍而是有可能比較智慮周詳也比較公正的一個人。〈D. I. 2 : 3〉共和國內部的各別需求可分為獲取所無與維持現狀─前者為平民,後者為貴族,也因各別需求的出發點不同而形塑成不同的欲望:平民在某處與他人平等所以欲求他處能與他人平等;貴族在某處不與他人平等所以欲求他處能與他人不平等。共同生活就產生相異平等立場的敵對意識並使得國家內部處於衝突狀態,難有自由生活。領導者除了武力、暴力的手段尋求穩定,就是透過設立制度並使其合法;依靠力量維持的共同生活是短暫且難以服眾,憑藉合法制度能使不同價值觀有其準則,即使領導者更替也難輕易變動,除非人民已經腐敗。然而,領導者設立制度因依當時形勢而確立手段,只要是目標的合乎公益都應當施行。如此,在領導者為求公益所造就的脅迫與被脅迫的各樣方法,使得共和國內部保有均勢,人人立場穩定,各自堅守自己的階級。〈D. I. 55: 5〉
2. 建立、改革自由生活需要專一的權勢,同時存在相對的勢力會將共和國導引分裂狀態;要維持自由生活就必須由領導者、不同類別人民與共同遵守的制度,相互影響運作。運作在可公開論述的場域進行,使立即性衝突在各自舉證的過程中漸為緩和;也避免尋求私自不合法方式解決。在馬基雅維里認為其中難題不在於有無德性的領導者創立制度,而是如何說服他人相信他所瞭解的。〈D. I. 18 : 4〉所以,任何能使人民信服的方法,都是領導者為確立自由生活可以運用的手段,其中包含宗教、武力、立法等。為求證明領導者不是為求私利,領導者在施行手段時必須去除人民的疑心─身先士卒。馬基雅維里也舉出羅馬歷史中,不論是專制或少數人為求私利而將羅馬導引毀滅的事實。所以,領導者應求公益非私利。
3. 生活於自由的城市有兩個目標,一是有所爭取,另一是維繫自由;不論是那一個,愛太多必定犯錯。〈D. I. 29: 3〉共和國中的生活模式確立需由強而有力的領導者確立目標,引領眾人尋求何為應當的生活;其中為去除人民對於其權力、能力的疑心與反抗,設立共同依據的制度是維護自由生活的要素,也是避免各別愛護欲望過多的可能性。所以自由的共和國生活是在合法制度中運作;使其成真的可能性在於領導者如何讓眾人信服。
關鍵字:欲望、自由、制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