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Plato’s Republic-Book I-II

柏拉圖在Republic第一卷中敘說老師蘇格拉底與朋友們,以個人品性、按正義和虔誠生活做為對話開端,進行對「正義」的探討。蘇格拉底首先否定了那些自認為手中握有大權的富人認定的正義-益友害敵;因為擁有正義的人是不會傷害他人,即使面對敵人也是。對於塞拉西馬柯認定的,正義無非就是強者的利益,並以強者擁有統治權、以其利益制定法律為例。(338C-E)蘇氏以「技藝除了為他的對象尋求利益,並不為其他事物尋求利益」,說明統治此技藝造就的利益是施以被統治者,非是能給予強者利益。(342B-E)再者,在政治事務中是要為眾人追求高尚的生活,統治此技藝是會招來懲罰做為報酬的。正義是善的、是不會傷害人的,除了不應將利益做為衡量的標準,也非應是強者所能決定的。
    對蘇氏而言,正義是一件關於正確的生活方式的大事。(352D)正義是能避免分裂和差別,不能合作;也是避免成員之間相視為敵的可能。如果柏拉圖在進行此篇對話錄的撰寫時,如篇名是企圖建立理想中的國家;那麼柏拉圖應該是透過其師的言語中,對治理者(有能力、機運)說明:欲求使治理範圍內呈現理想的狀態,追求正義-正確的生活方式,是重要的。也唯有追求正義,才能使靈魂具有德性與智慧,幸福將是最終的報酬。

  在第二卷中,格老孔為引導蘇格拉底對“正義”進行深入的討論,以1.本質和起源、2.行正義之人非是自願,而是無力量(權力)行不義之事、3.在生活中,不義之人生活較義人好;並且,即使害怕死後會遭受報應,也能透過祭祀的方式,向諸神求情,不正義較好的論點,期待蘇氏能說服眾人。蘇格拉底則以“以大見小”,從探究城邦正義而尋求個人正義,進行對“正義”的辯護。城邦內的運作是因由不同的需求而啟動;對外,則有發生戰爭的可能。這些不同的“需求”,必須經由人的技藝去完成;然,技藝的擁有除天賦之外,就是後天的教育。教育應透過神的圖像傳遞,並使其無法輕易改變。如此一來,將只會有單一的言行、信仰、法律的產生,並且敬畏這一切。
  如果卷一是在一旁告知治理者為什麼要讓自己成為追求正義之人;那麼卷二應該是柏拉圖透過老師的意圖傳達:如果我(柏拉圖)是你(治理者),我會怎麼理解眾人生活;如何進行治理。對內要對各類需求進行設想;對外要防止強大力量的攻擊。要達到此治理,首要是對人民進行教育,並以神的圖像為標準,使受教者不敢輕易違背。

  如果正義能促進正確的生活方式,那麼以正義為生活準則之人,必定能接受:以對待自己的方式如同對待他人;他人對待自己的方式不必然如同自己對待自己的方式。又,他人對待自己可能比自己對待自己更為嚴格。如此,什麼要素可以促成眾人生活是以他人準則為立基點,並成為治理條件之一?若回到課程的論題中,強而有力的執政者,設立讓公民監督自己的政體,即使最佳的共和國?如果不是,那麼此可能性當中會存有那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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