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補:政治性的概念

Carl Schmitt1932年的小論文中,論述一個不論在當時或今日都須嚴肅思考的議題:以事務秩序關係為基礎的政治性關係;並且國家的組成與對內、對外等政策運作,皆脫離不了此關係。

然,作者為說明此篇文章首句:「國家的概念以政治性的概念為前提」當中的“政治性”,又為讓讀者清楚理解此特殊概念,便引用人們習慣性思考其他概念的評判標準的最終劃分關係(極端對立的關係),以此說明以敵友之分做為政治性的判準,也使本文大受爭議。不論本文是Schmitt為當時德國因第一次世界大戰受不平等條約對待,而批判當時盛行的自由主義;或是文中推演論述人的善、惡本性,等受後人不斷論述的話題,都應回歸到其本身也自認是抽象化的命題:「國家的概念以政治性的概念為前提」;也唯有理解此命題,才能重新正視那被掩蓋或忽視的事務秩序關係。
「國家的概念以政治性的概念為前提」,也就是說:當提及國家相關事務之時,不可不顧及政治性相關事務。然而,Schmitt又說明國家的存在是一種被民族特別形塑而出的狀態,此狀態是可在任何關鍵情況下,做出權威標準的狀態。如此,誰來決定權威標準、如何執行,即成為了政治性的相關事務。國家不論對內、外在進行權威事務的運作,皆有可能受到相對性的反抗;最極端的反抗即為以戰爭的形式發生;敵對一方勢必存在。如此,在無法去除戰爭發生的可能性,也就無法忽視實際存有敵對狀態的事實。此外,Schmitt認為敵友的劃分有著這種意義:它標誌著一種聯結或分離、組合或解組的最後緊張度...(P.23),也就是一組動態的過程。在這實際動態過程中,去確認敵人會否影響己方生存的可能性。所以,敵對的一方是實質存在的;並且相對於敵人而言,己方本身隨時也可能被對手視為敵人。

在這雙方敵對的動態關係中,Schmitt認為:政治上之正確就是避免戰爭這一點上;又,最極端狀態—戰爭,是已經設定或決斷了誰是敵人的可能性存在。是故,以此可能性發生為前提的思考:要如何、為何與敵方(Schmitt所謂的陌生者、與己方存有異質性的另類)互動,並以此思考為根據在敵友關係中,所具體化呈現的作為,即存在著政治性。
  
  不過,國家不會自主邁向或避免戰爭的發生,一切具體事務的發生還是必須由人來執行。所以,Schmitt認為:個人必然是議論的起點也是終點(P.72),這也是為何Schmitt在文末必須論述人的善、惡本性問題。然,人是難以掌握,無法直接用善、惡的價值定性。如此,自由主義怎能理所當然的認為人已進步,國家應減少相對的干涉。所以,必須論述自由主義的盲點;更何況,追隨、信奉自由主義即是得到自由?學者Leo Strauss在《政治的概念》評注一文中,說明SchmittHobbes的思想觀點,論證Schmitt在其論文中所關切的是“人類事物的秩序”。
  在SchmittStrauss的論述中,如果戰爭是國家無法避免的最極端狀態,又正確的政治應是避免戰爭的發生,那人與人、國與國交往互動首要或是初步必須達成的共識是什麼?如何使此共識具體化運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