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社會秩序的建立與衰敗

社會秩序的建立與衰敗

1.盧梭與孟德斯鳩頗為相似。兩者提出了自然狀態下的自然法,並認為在進入社會狀態後,會因為社會關係而產生不平等,致使人類生活不再能依循自然法。因此,需要人為的法去彌補失去的秩序。

2.「個人」能否成為「公民」,乃是政體興衰的關鍵。一個和諧的狀態就是讓公民共同追求國家整體的利益。但矛盾的是,另一方面,各人的私慾卻是造成共和體墮落的主因。無論是君主或臣民,只追逐私欲乃違背整體利益,因此最為「個人」與作為「公民」間,便會有所衝突。。盧梭期待每個個人能夠作為公民,但同時卻又認識到人皆有私心,因此人能作為社會規律的根源卻又會犯錯。

3.人民必須臣服與法律,且讓利益與整體(國家)的利益間一致方能稱為有秩序的社會。然而秩序的維持卻必須依賴「公民宗教」這人為建構的機制。所以,人似乎不是「天生」的政治動物,卻又必須過社會生活。因此立法者只能試圖改變人性,又或者假托於神。

4.因此方需公民宗教的設置,公民宗教應可視為以國家為重的「高貴謊言」。讓民眾全心服膺於國家,而追求整體的利益。此一概念在現代的社會運作中仍然存在,只是不會被稱為「宗教」,而是被稱為「認同」,可能基於意識型態或國族主義(同樣可能帶有神話色彩)。盧梭認識到國家雖由人民組成,但如前段,在作為「公民」與作為「私人」間有所衝突,因此提出公民宗教概念,意圖藉此創造人民間的同一性。

5.但這似乎顯示了有秩序的社會生活,只會是謊言下的生活,至少是人為建構下的生活,而非天性所驅使。真正的秩序不存於人間。個體始終無法超越私利,如同柏拉圖遇到的問題,理想生活變得不可能。也因此追求政治秩序的努力只會徒勞無功,每個人類社群最終都將面臨衰敗的命運。盧梭運用自然法概念,並強調人民的角色,似乎只讓政治秩序變得更難以達成。但最後仍得回到如何看待「人」的問題上。人是終究會被私欲所征服,亦或是認為哲學家終究能改造人性,或是更樂觀的認為,人能憑藉自身的理性去實踐道德,尤其是公民道德。就會決定對良善社會的期待。

關鍵字:社會、秩序、公民、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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